成都电子信息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(2017修订)
来源: 成电校 作者:成电校 发布时间:2017-12-15 访问量:5715
成都电子信息学校
教职工考勤制度
(二次修订)
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,强化内部管理,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,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从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,根据政策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:
一、 总体原则
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,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
务,在规定时间内实行坐班制。
行政及教辅人员在岗时间:
上午8:00—11:50;
下午2:20—5:05(冬季) 2:40—5:25(夏季)
教师在岗时间:
上午8:30—11:10,
下午2:50—4:30(冬季) 3:00—5:00(夏季)。
二、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
1.教职工请假一律以学校统一制作的假条为凭,经相关部门批准
方能生效,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。
2.请假程序
(1)临时性请假(指半天内不需要调课的)的,需各处室负责人(专业部长)批准并登记存档。
(2)请假2天及以内:请假人写好请假条——部门负责人(专业部长)签字同意并做好记录。)
(3)请假3天及以上:请假人写好请假条——部门负责人(专业部长)签字同意——校长签字同意——交办公室存档备案——办公室通知专业部长调课。
事假需写清楚请假事由,病假2天及以上的需持医院证明、医药发票(住院治疗的需出具入院出院凭证)。
3.各处室负责人和专业部长每月5日前将请假情况报办公室,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10前公布上月考勤情况。
三、请假类别及时间规定
1.病假:教职工因身体不适可请病假,一月内2天以内病假不影
响本人一切待遇。
2.事假:教职工因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。
3.丧假:指教职工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公婆、岳父母死亡逝世后
的奔丧假,时间不超过五天(成都市以外地区另加路途时间)。超出此范围或时间,一律按事假处理,规定时间内视为出勤。
4.婚假:教职工请婚假,凭结婚证明办理。在法定年龄(女20周
岁,男22周岁)结婚的,给予婚假3天;晚婚的(男25周岁以上,女23周岁以上),双方均为首次结婚的,可享受婚假7天;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,不能享受晚婚假,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。婚假期视同出勤。
5.产假
(1)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:女性产假98天(包括产前休假15天)。晚婚生育(女方年满24周岁及以上生育第一胎),产后即领独生子女证者,增加30天;难产的增加15天(以医院证明为准),纯母乳喂养另加产假30天。多胞胎者,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。依据学校工作实际,产假(含产前、产后加)一律6个月(180天),产假期视为出勤,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基数发放,可享受工会组织外出考察费的一半补助;产假结束后必须返岗上班,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请假,需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,因病按病假执行、因事按事假执行。
(2)女职工哺乳期间(孩子未满1周岁),每天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哺乳1个婴儿,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。
(3)女教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(含人工流产)的,给予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(含人工流产)的,给予42天产假(请假需出具医院证明及发票单据),期间待遇视同在岗。
(4)男性教职工配偶生育的,给予护理假15天。
6.特假:天灾人祸,经学校同意后,请假不超过3天,按在岗对待。
四、考勤办法
1.病假:一月内病假从第3天起,每天扣除津贴50元,病假两周以上扣除本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;一年病假累计1个月(30天)以上扣本人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%;一年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,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%;一年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,扣除本人奖励性绩效的70%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;一年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,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。如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按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。
2.事假:事假1天扣除津贴100元,一月内一周(7天)以上事
假扣除本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50%;一年内20天以上的,扣除本人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%;30天以上,不享受奖励性绩效。
3.旷工:旷工一天扣除津贴200元;每学期旷工3天或达8节(含8节)以上者,扣除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,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;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,可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。迟到、早退、擅自离岗3次视为旷课1节。
4.迟到一次扣除津贴20元,旷课一节扣除月津贴100元。未经相关部门同意私自调课的,双方都按旷工一天处理。
5.开会(含升旗)迟到一次扣除20元,缺会一次扣除津贴50
元。
6.教职工出勤情况,由办公室登记归档,做为教师量化积分、
年终考核、职称评定、转正定级、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此考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成都电子信息学校
2017年3月27日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