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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电子信息学校15-16学年度上期教师微课制作竞赛方案

来源: 成都电子信息学校     发布时间:2016-04-28   访问量:5115

 

按照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〈成都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成教办〔2014〕10号)、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〈“成都数字学校”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成教函〔2014〕21号)和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开展“一师一优课、一课一名师”活动的通知》(成教函〔2014〕194号)要求,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,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,推进教学资源库建设,我校将开展全校教师微课竞赛活动,竞赛活动方案具体如下:
一、目的和意义:
落实成都市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要求,创新教师培训形式、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,搭建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平台,建设我校教学资源库,选拔参加全国、省、市微课竞赛活动的选手及作品。
二、竞赛组织
为了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,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工作小组:
组长:刘代贵
副组长:冯春全、李春兰、付瑜
成员:廖晓蓉、李德生、胡林、冯宇、各组研修组长、祝文华、赵洪
主要职责:刘代贵:组织领导,落实经费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付 瑜:落实器材、设备设施、活动经费,宣传组织、督促检查,聘请专家及时指导,协调各部门关系,形成参赛合力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李德生:比赛方案、比赛议程,赛事组织安排工作;负责邀请组织评委定期考核、评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胡 林:安排培训教师,协调培训场地。
冯 宇:制定培训方案,实施培训计划。
研修组长:负责组织、指导、督促组内参赛选手的准备工作,上交参赛作品。
祝文华、赵 洪:协助选手完成赛前准备工作;赛场摄影、摄像;赛事资料信息收集,资料整理归档,新闻发布。
三、参赛对象
    出生年月在197591以后的在职教师必须参加,40周岁以上的教师自愿参加。
四、竞赛内容及要求:
微课比赛内容为各研修组指定课程,参赛微课以视频为主要载体,记录教师针对某个知识点(重难点)或教学环节开展的教学活动。
要求:
1.微课取材选自附录3中的“XXX课程知识点目录”中所列出知识内容,自行确定知识点。
2.教学目标明确、主题突出,主要供学生自主学习使用。
4.参赛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,选题紧贴教育教学实际,教学目的明确,理念先进,教学效果好。视频时长(3-8)分钟,flv格式,微课文件大小不超过20M,教学设计方案不超过2M。要求画面稳定、清楚,声音录制完整、清晰;片头字幕信息应包含学段、学科、教材版本、年级、课目、教师姓名和学校名称等。
5.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,不得抄袭,不得侵害他人版权,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,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,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。
五、评选程序及办法
1.奖项的设置:一等奖10%,二等奖20%,三等奖30%。
2.学校将组织微课评审团队,按照附件2中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定。
3. 根据参赛作品总数,按比例评出优秀作品,由学校颁发优秀作品证书及奖品。
六、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
1.报送内容包括:《微课教学设计方案》(附件1)和微课视频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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